[iloveblog6] 紐約四週間。
沒錯, 我要寫三十件有關紐約的事, 理論上要在一個月內寫完(真的嗎?)因為是三十天的挑戰阿。
以下是遊戲規則。
第六度連續三十日解放鏡頭後的真實影像,給自我三種顯像姿態。
活動規則:
* 任選下列三種不同參展模式,連續三十天發表攝影作品 / 創作影像圖文。
* 最多可缺席不連續四天,缺展多於四天者視為挑戰失敗。
* 請取用三種版本 I Love Blog 迷你 icon 置於網誌,響應聯播!<點我>
* 報名方法: 在 BBS 上報名<按此>
查看今日主題: <按此參與討論>非挑戰者自由入席:
非挑戰者自由入席:
* 志在參加,不在得獎 – UBCLE 竭誠歡迎有志攝影同好三十天內隨時加入集體線上攝影展!
選的是 A.每日以馬拉松方式發表合乎主題的拍攝影像三十天。話説之後想了一想, [關於紐約的三十件事]這樣的主題還真是空靈(可能是一時失心瘋吧), 意指寫什麼都可以阿(標題加上紐約就好了XD)。不過重點應該是能不能持續三十天吧, 沒有持續四週間不管主題是啥應該都是惘然吧。









不是很懂這個活動到底是要怎麼坐?
易仔葳
November 3, 2009 at 00:22
加油吧!! 這種東西真的很難做到說
sacofat
November 3, 2009 at 09:44
我選了2
sway
November 4, 2009 at 03:28